一位法國律師給媒體的訊息
前言:自從疫情爆發以來,有好幾位律師曾經提出呼籲,但出於顯而易見的理由,這些呼籲始終未能見諸媒體。這個9分鐘的影片傳達一位法國律師給媒體的訊息。這是一份警告、引經據典(紐倫堡公約、奧維多公約)。
何謂紐倫堡公約?
紐倫堡公約是一套人體試驗之準則,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紐倫堡審判的結果。具體地說,其準則是由於納粹於戰時對人類進行不人道的實驗而來,如約瑟夫・門格勒之類的人所進行的實驗。
1947年8月,判案法官在醫生審判中的被告卡爾・勃蘭特和其他人等宣布了裁決。法官也發表了他們對醫學實驗用於人類的意見。其中幾個犯人反駁說他們的實驗與戰前的實驗分別無幾,以及法律上也沒有對實驗合法不合法之說。
同年4月,李奧・亞歷山大(Leo Alexander)向戰爭罪行議會(Counsel for War Crimes)呈交了6點方案為合法的醫學研究取義。在裁決中這6點被接納了,另外也加了4點。而這10點方案便成了《紐倫堡公約》的條文。
雖然這些條文的法律效力沒被確定下來,它們也沒有被直至加進到美國或德國的法律中,但紐倫堡條文和其有關連的《赫爾辛基宣言》,是《聯邦規則匯編》第45篇第46卷的基本,是由美國的衛生及公共服務部頒發的法則,為管理在美國由聯邦政府資助的實驗。此外,紐倫堡條文也被加進到個別州,如加州,和其他國家的法律中。(引用自知乎)
紐倫堡公約(The Nuremberg Code):
一、受試者的自願同意是絕對必要的。
二、試驗的目的必須能為社會帶來福祉,且無法以試驗以外的方 式獲得。試驗不可是隨機或不必要的。
三、試驗的設計,必須基於動物實驗的結果,以及對疾病自然發 展的知識,或是預期的結果將可證明試驗的合理性。
四、試驗過程應避免所有不必要的身體或心智的痛苦和傷害。
五、任何預知可能造成死亡或傷害的試驗,绝不可進行。唯一可 能的例外,是進行試驗的醫師本身也是受試者。
六、受試者的風險必須低於試驗可能帶來的益處。
七、對受試者可能造成的傷害、失能或死亡都應提供適切的保護。
八、試驗必須由適任的人員主導。試驗的所有階段都應以最高的 技術進行,並提供受試者最好的照護。
九、受試者可以在試驗的任何階段退出試驗。
十、試驗進行期間,若發現有任何可能導致受試者傷害、失能或 死亡的情況時,應立即停止試驗。
影片中表明:選擇助紂為虐的記者,不僅違背媒體作為第四權的制衡力量,並將實際遭到追捕。
雖然這是法國律師對法國媒體的聲明,但放眼國際,多少各國記者在疫情上說謊?一旦違背職業倫理,紐倫堡公約也同樣適用於其他國家的記者。
最後,作者提到,這不僅是審判的問題,媒體記者更須面對良心、面對子孫!
以下是全文翻譯:
「這條訊息是由一位律師寫的,我只負責為大家朗讀。上街抗議者的女士和先生們,以及年輕人,女士們,先生們,維和人員,以及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新聞界、電台、電視和書面媒體的女士們、先生們。我做了幾十年的律師,而且是以這身份在和你說話。我的名字並不重要,但接下來的訊息則重要得多。在國際法律領域有一個叫《慕尼黑憲章》的文本。1971年簽署的《新聞工作者守則》,載有新聞工作者的十項義務和五項權利。該憲章由歐洲記者聯盟通過,對整個行業具有約束力。在記者的十項職責中,有以下義務。
職責1:尊重真理,不顧記者會遭受何種後果。因為公眾有權利知道真相。
職責9:永遠不要把新聞業與廣告或宣傳工具混為一談。不要接受廣告主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指示。
職責10:拒絕接受壓力,並只接受編輯部經理的編輯指導。
除此文本外,還有1881年法律中關於新聞自由的第27條,罰金高達45,000歐元。對於出版、分發或複製虛假或誤導性新聞的人。如果惡意傳播,就構成擾亂公共秩序。自2020年3月起,政府以協調的方式在世界各地踐踏了一系列的權利和自由,下面列出一部分:
侵犯了個人自由,侵犯了行動自由。
違反保障人的尊嚴的原則的行為,以免於一切形式的奴役和墮落。
通過無分別地禁止所有公民離開家,而且沒有醫學上的理由。
違反過正常家庭生活的權利的一般原則
禁止人們去看望在養老院中的親屬。
限制參加葬禮
禁止任何家庭團聚。
對企業自由和國家的根本利益的侵犯,從而使中小型企業處於嚴重的危險之中。
侵犯示威和集會的權利,對示威者實施暴力或直接禁止示威活動。
侵犯受教育權,被迫進行遠距學習。
大量學生們跟不上進度,許多人處於抑鬱狀態。
在危機開始時,禁止在法國的教堂和其他禮拜場所舉行彌撒,侵犯信仰自由,
侵犯所有公民的身體、精神和道德完整性,通過媒體操縱他們,殺人滅口。
將Rivotril注射到本可以治療的長者,區域衛生機構(RHAs)通過決定對病人進行分流來管理危機,有計劃的實施安樂死。
基於任意的預先確定的標準,包括年齡,而不是增加床位容量。
殺人和未能協助處於危險中的人,通過組織缺失的護理,不允許醫生開出分子藥物,在世界範圍內已知和公認的對該疾病有效的藥物。
國家恐怖主義:通過獲取被誤標為疫苗的產品,可能比疾病本身對健康的危害更大。這些都是仍在測試中的藥品,常常在沒有知情同意的情況下被注射,無視紐倫堡法典和奧維多(Ovideo)公約。
行政部門即將強制要求兒童注射這些針劑,並試圖在學校強行進行測試。
國家恐怖主義和利用不可靠的RT-PCR測試的有組織欺詐,通過操縱死亡人數和任意改變流行病的壓力率,不為別的,只為證明所有扼殺自由措施的合理性。企圖和共謀投毒未遂。
國家恐怖主義:根據《刑法》第421-1條規定,如果是故意的。則構成恐怖主義行為,在與個人或集體企業有關的情況下,旨在以恐嚇或恐怖手段嚴重擾亂公共秩序。
以下罪行:故意攻擊生命,故意攻擊人的精神、身體和道德完整性。侵犯國家根本利益的罪行。國家的根本利益是其領土的完整和安全,保障其人口、自然、經濟和文化資源。
根據《憲法》第68條的規定,共和國總統如果不履行職責,可以被免職顯然不符合他行使職權的要求。然而根據定義,這是他的職責,也是政府的職責,以確保國家的根本利益不受損害。
因此,說了這麽多,有兩件事我想說。由於阻止訊息的目的本身,真正的訊息,遭到媒體阻止傳播,故意危害公眾的健康,而現在則危害全體人民的生活。違反了《刑法》第223-1和223-2條。此外,以及當法院和法庭表明,根據幾個月來一直倍增的科學研究,這些實驗性產品在第三期臨床試驗中的毒性已經為當局所知,甚至在大規模注射開始之前。
我重申:甚至在大規模注射開始之前,就可以考慮指控對種族滅絕的共犯。事實上,早在2020年10月,美國FDA網站上就公布了一份重要報告,已經列出在製造商進行的第一階段臨床試驗期間,一長串嚴重的副作用。
這份報告是在大規模注射開始之前發表的。我重申,這份報告是在大規模注射開始之前發表的,卻不妨礙我們的領導人組織一場罪惡的宣傳運動。新聞界正在盲目地轉述這些訊息。這份報告列出了同樣的嚴重影響,而我們今天看到的往往是致命的影響,這一點被媒體系統地忽視或淡化了。
我們是否需要記住,在1947年的紐倫堡審判中,31名被告出現在法官、政治家、士兵面前,其中也包括納粹宣傳部的一名高級新聞和廣播官員。
在所有級別的訊息中,你都要承擔責任。在刑事案件中,服從命令並不是藉口。根據1998年12月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宣言第10條。在此引述:任何人都不得參與侵犯人權的行為。通過採取行動或不採取行動來促進和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。我再說一遍,在情況需要時採取行動或不採取行動,任何人都不得因拒絕侵犯其權利和自由而受到懲罰或騷擾。
自2020年3月以來灌輸的恐懼只能在媒體的共謀下灌輸。他們已經忘記了自己作為第四權的角色。通過審查整個訊息部分,直接和嚴重損害人民的利益。
新聞界的女士們、先生們,通過審查新聞,真正的新聞。拒絕轉達科學家的警告,真正的科學家也是如此。他們幾個月來,在世界各國警告這種大規模醫學實驗的嚴重後果。你們是在法國和世界各地發生的種族滅絕中的同謀。根據尼古拉・馬基維利的說法,誰控制了人們的恐懼,誰就會成為他們靈魂的主人,根據刑法典,任何參與犯罪的人。你不是幫兇,就是共犯,取決於你的參與程度。
現在仍然是思考和改變立場的時候。因為我們不會放棄。人類的未來以及我們的孩子和你們的生存都處於危險之中。認真思考,快速行動。除了審判之外,也必須對你的良心和你的孩子提出交代。」